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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

时间:2019-02-03 来源:攀枝花日报

  我市全力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扩展扶持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强化专项服务    

  近日,我市在原有就业扶贫九条措施基础上,印发就业扶贫十七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展扶持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强化专项服务,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全力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

  扩展扶持项目。支持扶贫车间等就业载体发展,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提供贴息支持。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 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标准为200元/人·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 业的,给予不超过3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优先安排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政策。

  提高补贴标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在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的基础上,吸纳1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鼓 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参照就业困难人员政策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吸纳 10人以上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再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补。

  强化专项服务。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的,按不超过2000元/场的标准据实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 助,同时贫困劳动力通过招聘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不超过200元/人的标准据实追加补助。在70个贫困村范围内,每个贫困村可以按农村公益性 岗位工资标准设定一个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就业创业社会组织和机构的力量,为贫困劳动力 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朱敖文 记者 王南桢

责任编辑:姚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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