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市级统筹棚改工作“换挡提速”,2017年棚改项目报账接近尾声,棚改房屋拆除工作已全面启动,力争今年内拆除2017年棚改项目房屋,进一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让广大群众共享棚改成果。
我市棚户区改造于2009年启动,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实施棚改9.17万套。其中,2009-2016年棚改由各县(区)或大企业自行筹资、自行 建设、自行还款,8年时间共实施棚改4.6万套。为抢抓棚改政策窗口期机遇,经2016年8月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将棚改模式调整为“市级统筹、区级实 施”的新模式,由市政府统筹棚改规划、政策和资金,各县(区)政府负责棚改房屋征收等具体工作,贷款资金由市、区两级按5:5比例偿还,此举大大提高了棚 改效率。2017-2018年共实施棚改4.57万套。截至2019年4月底,2017年棚改项目报账21353户,报账完成率99%,已经接近尾声。
据了解,我市已拟定4-9月全市2017年棚改房屋拆除计划表:计划拆除房屋3882栋,其中4-5月拆除1193栋、6-7月拆除1800栋、8-9 月拆除889栋;计划拆除面积141万平方米,其中4-5月拆除33.4万平方米、6-7月拆除50.4万平方米、8-9月拆除57.2万平方米;其余房 屋力争2019年年底前完成拆除。
我市将 在科学、有序、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对完成报账、成片集中、插花等不同情况的房屋进行有序拆除。房屋拆除后的地块暂无其他用途的,立即进行绿 化、美化。同时,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棚改纪律,做到阳光棚改、廉洁拆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棚改工作操作规范有序。
易德文 记者 江潇
责任编辑:姚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