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仁和区太平乡红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负责人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手中接过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合法统一的“身份证”,获得了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据悉,这张登记证是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后的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
据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体,长期以来,因无法人地位,其登记五花八门,得不到市场认可,面临无法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法签订合同等诸多尴尬。2018年2月,仁和区选定了布德镇、太平乡、大龙潭乡3个乡镇9个村作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开展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权属、科学确认成员身份、量化股份落实权利、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据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以后,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金等,通过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与社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记者 王南桢 特约通讯员 吴晓莉
责任编辑:姚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