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28日我市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电视电话会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件。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部署及省公安厅要求,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全面围绕重点水域、重点对象、重点违法犯罪行为,深挖细查长江流域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严重破坏长江水生物资源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犯罪网络,整治一批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窝点,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以实现“水面无捕捞、水中无网具、岸边无渔船”的目标。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市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流域和二滩水电站、桐子林水电站、观音岩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等重要水库库区以及重要支流国盛河、新坪河、箐河、永兴河、惠民河、巴关河等天然水域,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打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工作目标及依法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并结合正在开展的“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入户宣传法律政策。
吴鹏尉 攀枝花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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