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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将下放乡镇(街道)

时间:2022-04-24 来源:非钒钛度客户端


  非钒钛度讯(记者 程桂英)日前,我市印发《攀枝花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清单》的通知,对《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中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26项予以整体承接,其中行政处罚12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是做好乡镇(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之一。126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4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27项、交通运输领域7项、水利领域17项、农业农村领域37项、文广旅领域8项、应急管理领域4项、林业领域20项、公安领域2项。

  《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细化具体措施,确保下放事项落得实、接得住、管得好。要采取“谁下放、谁保障”和“成熟一项、交接一项”原则,设置交接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县(区)相关部门负责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过渡期满,由县(区)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签订书面交接书,明确交接内容、交接期限、责任划分等内容,报县(区)委编办和县(区)司法局备案后,正式交由乡镇(街道)承接。同时,各县(区)和各乡镇(街道)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等对外公布承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清单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管理和运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唐波 审核: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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