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钒钛度讯(记者 岳蕾娅)2021年1月6日11时许,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区格里坪路段对过往车辆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名没有驾驶证的摩托车驾驶员。
民警按照惯例对摩托车驾驶员倪某的信息进行查询,却发现系统里倪某有C1驾驶证。倪某告诉民警自己于2020年12月31日考完C1驾驶证,今天车管所通知自己可以去领证了,自己在驾驶摩托车前往车管所领证的路上就被查获了。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倪某准驾不符的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5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因倪某驾证在实习期内,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规定,依法对倪某刚考到手还未谋面的C1驾照做出吊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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