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钒钛度讯(记者 周越 特约通讯员 田金艳)近日,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该区首例化妆品违法案件,进一步强化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严厉打击化妆品市场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检查化妆品经营店。
据介绍,1月14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清香坪北街一化妆品专卖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专卖店商品货架上放置“艾惟诺天然燕麦舒缓柔嫩沐浴露”,生产日期:2017年11月01日,使用期限:2020年10月31日,生产批号:20171101-00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J20171992。经调查,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相关进货票据,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依据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于检查当日扣押了上述进口化妆品,并对该化妆品专卖店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该局查办的首例化妆品违法案件。
西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全面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结合“春雷行动2021”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强化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打击震慑。同时,积极做好辖区化妆品行业经营业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督促化妆品行业经营业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化妆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积极营造更加健康、安全、有序的化妆品行业发展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梁芝羽 审核:吴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