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钒钛度讯(赵娟 记者 胡波 文/图)“谢谢你们,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帮助,我女儿终于可以继续治疗了。”近日,当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20000元交到被害人小芳(化名)手上时,小芳年迈的母亲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落泪。2018年迄今,东区检察院已向13名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案件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3万元。
2020年4月,离异并独自抚养孩子的小芳在与被告人付某某及友人在烧烤店吃烧烤时,因貌美被邻桌陌生人(另案处理)骚扰,付某某及友人与邻桌发生口角,随后在双方互殴过程中,付某某误将劝架的小芳摔倒在地,致其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颅脑外伤、脑疝、右侧颞部硬膜外血肿、右颞骨骨折。
被救治后的小芳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行动能力、语言能力以及眼部视力严重受限,急需进行康复治疗,然而前期治疗费用已花去其母亲极大部分积蓄,家庭经济现状已无力承担后续康复费用。
东区检察院通过对办理与人身伤害有关刑事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了小芳的相关情况,承办检察官立即跟进,实地走访调查,到医院看望小芳,向其亲属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向主治医生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到看守所讯问被告人掌握其赔偿能力及赔偿情况。
经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认为小芳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和范围,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法律法规,经检察长批准向东区区委政法委提交司法救助申请报告及相关救助材料,同时积极与东区财政局沟通,说明救助金的用途和用款的紧迫性。经多方协调,为小芳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为这个艰难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2018年以来,东区检察院坚持践行以人为本的司法救助理念,积极主动深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放司法救助金,后续还建立起了长期性、多元化帮扶机制。其中,该院2018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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